据悉,针对入夏以来餐饮环节毒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的状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今年第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预防毒蘑菇中毒。
公告提醒,餐饮单位要加强原料检查,避免采购和食用野生蘑菇。消费者不要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要采购、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公告指出,可从形态、气味和颜色上识别蘑菇是否有毒:毒蘑菇顶上一般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无毒的蘑菇盖是扁或圆的,肉厚而嫩,颜色多为黄、白或古铜色,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不变色,味道清香。
公告再次提醒消费者,误食毒蘑菇后,可出现恶心、剧烈呕吐、腹泻、流涎、流泪、出现幻觉、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肝脾肿大、血红蛋白尿、光过敏性皮炎等症状。一旦误食毒蘑菇,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