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器官移植费用应纳入大病医保
2017-02-24 19:34
阅读:1213
来源:健康界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日前,梵蒂冈教皇科学院举办了“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中国应邀参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席、原卫计委副部长黄洁夫作为中方代表,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介绍了中国器官移植情况。
日前,梵蒂冈教皇科学院举办了“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中国应邀参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席、原卫计委副部长黄洁夫作为中方代表,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介绍了中国器官移植情况。
器官捐献能让器官功能衰竭的病人获得新生,让逝者的生命得以存续。这个过程中,不仅传递着爱心与温情,更检验着一个国家文明与法治的成熟度。据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的年捐献器官数量已升至世界第2位。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近1万例,捐献大器官近2.8万个。
当下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还需要做什么?正如黄洁夫经常说的这一句:From end to beginning,从生命的终结走向新生命的开始。器官移植是神圣的新生;打碎旧体系、建立新体系也是From end to beginning。
建新体系任重道远。“国家高层的政治承诺没有问题,最困难的也一定不是动员和教育人民群众,不是中国的文化,而是涉器官捐献和移植领域各部门的整合、是旧体系中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黄洁夫表示,我国**高度重视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将继续探索建立中国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包括制定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标准”,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建设器官捐献和移植系统下的5个体系,遵循人道主义救助原则,使得器官捐献是公开透明无偿的;COTRS(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保证器官分配的公正,OPO(器官获取组织)确保移植器官质量,器官移植登记体系保障病人安全,监管机制监督条例贯彻执行。
中国遵循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结合国情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实现器官公正分配和可溯源管理,充分保障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利,建设起符合中国文化背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的中国体系。器官移植事业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已实现了移植器官全部来自于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移植变成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
据记者了解,目前器官移植手术的费用较高,我国现有不少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已将尿毒症病人透析纳入了大病救助。黄洁夫认为,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能大大节约**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病人移植术后生活质量,也大大优于透析治疗病人的生活质量。
在此基础上,黄洁夫呼吁:国家应尽快将器官移植纳入医保。器官移植在很多国家都属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之所以被纳入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不是因为手术费便宜,而是因为对病人而言,这是一次“生与死”的选择。这是生命的权利,是**应该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也符合我国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的“保基本”的医改政策。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可以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在参与器官捐献善举的同时,也能享受到移植医疗服务的正当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