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上午9时许,深圳一男子曹某某曾因救子心切追打医生,致该医生轻伤二级。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一年。暴力伤医于己于人于社会无益,必须破除对伤医行为的认识误区,纠正对暴力伤医案件的“偏见”,任何暴力伤医行为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去年7月16日上午,该男子曹某某在福田的一家医院向医生肖某询问自己儿子的救治方案。交谈过程中,曹某某认为肖某态度不佳,没讲几句便挥拳殴打肖某,肖某欲逃离时摔倒在地,曹某某在走廊追打,直至被保**开并控制。肖某在事件中受伤,后鉴定为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头部外伤,左颈部擦伤,腰部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曹某某获刑一年。办案检察官表示,被告人迫切救孩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但通过暴力行为去泄愤不可纵容,特别是袭击医生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他在与医生沟通不畅时通过殴打等**寻求问题解决显然是不明智的。
今年5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显示,近六成医生受到过语言暴力,13%的医生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发生伤医事件时,院方采取不顾是非息事宁人的态度和“无任何表示”的占到了四成以上。有关部门和医院对伤医行为的“偏见”,不但让医生感到寒心,也无异于对伤医行为的纵容。
鉴于此,必须破除对伤医行为的认识误区,纠正对暴力伤医案件的“偏见”,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暴力伤医行为已经超出医患**的范畴,而成为不折不扣的人身伤害,因此在处理上不能有任何“特殊待遇”;对暴力伤医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必须让伤医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以法律利剑对涉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