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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将纳入乡医

2010-11-24 09:22 阅读:3039 来源:未知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11月23日,全国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指出,经过3年多的试点,“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将在全国推开。

       11月23日,全国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指出,经过3年多的试点,“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将在全国推开。当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与会的各省(区、市)主管部门领导发放该项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积极推动实施。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为弥补农村中医药服务人员的不足,从2007年4月开始,卫计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在7个省(区)的54个县(市)开展了两批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从3年多的试点情况来看,将这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后,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作用和特色得到发挥,试点工作受到农村居民的欢迎。 
 
  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局决定将这项工作全面推开,并制订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方案》。 
 
  对于此类人员“转正”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方案》规定,要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要得到当地农村居民的认可;2003年8月5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要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过临床技能考核、群众评议、社会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即可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这类人员的职业证书将注明临床技术专长服务,其使用的药品必须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且与其临床技能专长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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