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迟迟不做 婴儿出生后窒息死亡(2)
2010-11-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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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家属要求剖腹产,但医生建议顺产,家属坚持要剖腹产,但是医院迟迟没有手术,孩子生下来心律不齐,没什么呼吸,最后确诊为因窒息严重,脑缺氧死亡
孩子死亡后,村干部、司法所、卫生局都来了。老实巴交的张伟说:“他们都说人都已经死了,你就这样算了吧。”11月18日,张伟和院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家属自愿放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愿放弃婴儿尸体解剖,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2.2万元整,乙方产妇住院费如实结算,双方就此事不再提出异议。
卫生局回应
剖腹产和顺产有比例规定
二十多天前,一新生儿在宁乡县人民医院出生不到半个小时后离奇死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一个新生儿以相似的原因离开这个世界。这是偶然吗?面对记者的采访,该医院成宇锋副院长没有谈及生产的细节,她说:“近5年来,我们医院都未接连发生这样的事件,对此我表示遗憾,医生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但是我们的医疗人员都是有合法资质的,实习生不能单独执业。任何医院都不能避免医疗事故。张伟的孩子我们已经达成协议,另一个孩子的事我们也愿意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该承担多少责任医院绝不推脱。我们很痛心,但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我们也会反思、总结。”
为何两起事件,家属多次要求剖腹产而迟迟未能手术?对频发的新生儿死亡事件卫生主管部门又是何种态度?记者走访了宁乡县卫生局。该局业务科陈主任告诉记者:“卫计委对剖腹产和顺产确实有比例规定,宁乡县规定剖腹产比例应控制在35%以内。这将作为医院评优评先的一项考核指标。”针对这两起事件,陈主任说:“我们暂时作为医患**处理。但如果确认为医疗事故。我们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对医院、主要责任人、间接领导责任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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