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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印发《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2010-12-23 15:51 阅读:3303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卫医政发〔201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标准》)。现将《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到2010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启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在2011年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类医院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工作标准》,保证工作进度,切实把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指导辖区内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注重工作实效,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的有效落实。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标准》纳入到对医院的评价考核内容中,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工作标准进行督导评估,保证工作效果。
 
  附件: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一、医院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院领导定期进行行政查房,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二)制订并落实工作方案。
 
  1.根据医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工作方案,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
 
  2.工作方案能够有效落实。
 
  (三)加强培训工作。
 
  1.全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实质和具体措施等。
 
  2.根据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规范,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使护理管理者和护士充分认识改革护理工作模式的必要性,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交流。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氛围。
 
  2.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在全院推广,让更多患者受益。
 
  二、临床护理管理
 
  (一)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标准。中医医院和开设中医病房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
 
  (二)落实护理管理职能。根据《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部对护理工作质量和护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具备相应能力。
 
  (三)合理调配护士人力。
 
  1.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护理部掌握全院护理岗位、护士分布情况。
 
  2.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可以在科室、病房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体现已患者为中心。
 
  3.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2.将考评结果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3.护士的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临床护理服务
 
  (一)病房管理有序。
 
  1.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
 
  2.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
 
  (二)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
 
  1.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
 
  2.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三)护士配备合理。
 
  1.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2.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的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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