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全某在对案发地点进行踩点后,指使沙某、刘某前往张某在海淀区某居民楼内开办的黑诊所就医,在张某对沙某进行药物注射后,沙某编造其出现耳鸣、头晕等症状,并伙同刘某以获取医疗事故赔偿为名向张某及其家属索要人民币5万元,并威胁如得不到赔偿就向卫生局举报。
因张某不同意赔偿,沙某遂向**机关报警,并于案发当日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审理
2010年3月至4月间,刘某和全某先后被**机关控制,并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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