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大姐在河边洗荸荠时溺水,被好心人救起。很多目击者拨打120求助,救护车半小时未露面。最终,警车紧急送谭往医院赶,途中遇到120救护车,谭大姐已死亡。承担这次急救的医院说,医院距现场2公里多,他们出车往返花了34分钟,途中“堵车。
这件事在永川区川东农贸市场引发热议。担心某一天,谭大姐的遭遇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市民拨打120后,救护车必须多长时间到场?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凡强调,若谭大姐家属能举证她死因跟未及时获救有关,比如,救护车出发前,发现随车救护人员缺岗等人为过错,耽误出车时间,就是渎职行为。若受理120急救电话的人员存在人为过错,同样要担责。
王德凡称,目前,法律暂无规定120救护车必须多少时间到场,但应该体现“三就”原则,即就近、就急和就实力。换句话讲,市民向120求助后,救护车必须遵照“三就”原则,在合理时间内到场。
“三就”原则
就近:尽量指派离现场近的医院派车前往。
就急:救护车在最短时间出发,尽快赶到。
就实力:首选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派车前往。
结合卫计委关于危急重病人急救的相关规定,王德凡认为,承担急救谭大姐任务的市第二人民医院,在“三就”原则中仅体现了“两就”,即就急和就实力。剩下的“一就”———距现场最近的那家医院未接到调派指令,就近原则未得体现。此事折射出当地承担调派相关急救医院的120急救分中心,涉嫌管理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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