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卫计委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

卫计委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

2012-05-22 10:41 阅读:2397 来源:卫生部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卫计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但是部分地区未及时确定新设置审批医院的级别。为加

卫计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但是部分地区未及时确定新设置审批医院的级别。为加强管理,确保设置审批医院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该医院的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及时确定其级别,并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其他”栏目中予以明确。

    二、对于未定级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尽快完成定级工作。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各级各类医院根据其级别和技术能力,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合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