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市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安全工作会上获悉,市卫生局将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不良记分共分为10分、6分、4分、2分、1分五档,其中10分代表不良执业行为最严重档次。
累积记分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2分。医疗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不良记分达到12分的,给予该医疗机构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累计不良记分超过12分者,则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将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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