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药资讯 > “管办分开”需坚持大卫生体制

“管办分开”需坚持大卫生体制

2012-02-21 09:11 阅读:850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2月16日,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管办分开研讨会在湖南省株洲市举办,来自北京、厦门、昆明、鞍山、洛阳、宝鸡、株洲等13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相关负责人,就管办分开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与探讨。 卫计委医管司副司长周军强调,必须坚持在大卫生体制下,推动

    2月16日,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管办分开”研讨会在湖南省株洲市举办,来自北京、厦门、昆明、鞍山、洛阳、宝鸡、株洲等13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相关负责人,就“管办分开”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与探讨。 卫计委医管司副司长周军强调,必须坚持在大卫生体制下,推动“管办分开”。

    “管办分开”协作组第一牵头城市芜湖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部分试点城市选择在大卫生体制下设立公立医院管理机构,进行管医职能和办医职能的分开。卫生局从宏观方面履行对公立医院“管规划、管规模、管规矩”,医院管理机构从微观方面履行对公立医院“管资产、管运行、管考核”。各试点城市在“管办分开”的机构设置上,虽然成立了医院管理机构,但在职能划分上,没有统一的职能划分界限,在实际工作中,新成立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与卫生局原管理公立医院的相关处室存在职能交叉,“管”与“办”的职能划分还不够清晰,造成管理效能不高,需在试点中不断摸索与总结。

    “管办分开”协作组第二牵头城市株洲市相关负责人建议,在各级**设置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议事决策机构;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管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组建隶属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的公立医院管理局(处、科),其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可视各地公立医院规模确定。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