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视角 > 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不妥之处

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不妥之处

2011-01-20 18:52 阅读:1403 来源:健康报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北京市***新规定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但也同时颁发《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予以限制

  北京市***新规定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但也同时颁发《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予以限制。
  《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在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医师,须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这条规定实际上把医生限制住了。我是一名院长,如果我院医生要多点执业,申请书面意见,我们会视情况而定。如果不希望他出去,将不会给他开书面意见。所以,我认为这条规定有不妥之处。
  虽然我是院长,但我也是医生,也要替医生考虑。如果真是以开放的姿态鼓励医生多点执业,这条规定应该取消,并改为:只要行政部门同意并备案,有单位邀请,医生应该被允许出去多点执业,无需本院的书面同意。
  另外,不允许多点执业的医生担任法人或负责人的规定也不现实。能够被邀请下去多点执业的医生通常是学科带头人,他们可以不担任法人,但不让担任负责人,人家为什么还要下去?基层单位请的就是能在学科上独当一面的人才嘛。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