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医疗**,去年11月13日,阜阳市患者彩春锋愤而举起菜刀挥向安医大二附院的医护人员,致使一名护士长死亡,四名医护人员受伤。11月19日上 午,该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彩春锋当庭翻供,坚称自己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此前投诉无门所以杀人是为了引起院方的重视。五名被害人共提出70万 元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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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医大二附院伤医案今日开庭
安医大二附院凶杀案嫌犯被批捕
杀医凶手两次精神鉴定结果不同
被告人彩春锋,安徽阜阳人,曾因尿道结石前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2012年11月13日,持刀接连砍伤多位医院医护人员,随即被捕。
被告人彩春锋被法警带入法庭。
在原告席上,一位受害人家属痛苦地用手托着头。
受害人家属、亲友及媒体记者近200多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图片来源:万家热线)
就诊后身体不适 怀疑护士对其动手脚
因 患有肾结石,42岁的阜阳患者彩春锋去年11月6日曾前往安医大二附院治疗,后感觉身体不适,遂对该医院医护人员产生了猜疑和***心理。2012年11月 13日,彩春锋在合肥一家超市门口购买一把菜刀,乘坐出租车到安医大二附院,用菜刀将5名医护人员砍伤,其中泌尿外科护士长戴光琼医治无效死亡。三名医护 人员轻伤,一名医护人员轻微伤。
彩春锋当庭翻供,称砍人为了引起院方注意
庭审中,被告人庭审中一直低着头,表情黯然,但是供述时思维清晰。
据 彩春锋在法庭上供述,去年11月6日,自己因为身体不适到合肥检查,患有肾结石,并在安医大二附院住院准备接受碎石手术。住院当天,彩春锋在医院接受了该 医院护士对其“灌肠”和“皮试”,彩春锋称“灌肠”和“皮试”后,自己身上就出现了不舒适反应,感觉得肚子**辣,且对声音特别过敏,医院护士走动声音让 他特别敏感,导致夜晚始终难眠。
“一定是医院的护士给我身体注射了不好的东西”,彩春锋第二天放弃了手术治疗,随即办了出院手续。回到老家的彩春锋始终觉得身体不适,之后到当地的社区医院进行检查,被告知其可能因为是药物反应,这更坚定了彩春锋关于“护士对其做了手脚”的猜想。
“他们做事太奇怪了,我之前生病也做过‘皮试’,但是使用的一个针管,而这一次他们使用了两个针管”,彩春锋回忆“皮试”当天,一名护士在“皮试”后大喊一声“我成功了”,然后喊来护士长查看。“他们一定是对我动了手脚”,就这样,彩春锋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猜测”中。
护士长向其微笑打招呼 不料却惨遭杀害
11月12日,始终感觉不适的彩春锋乘车打算去上海进行治疗,车子到无锡时,他想到第二天有一名专家在合肥坐诊,遂决定半路下车,在无锡休息一夜,第二天乘坐到合肥的车子,来到位于长江中路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门诊部,进行检查。
据彩春锋在法庭上陈述,做完检查后,医生建议其进行手术,其来到绩溪路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找到泌尿科一名医生,该医生称没有时间,彩春锋拿出刮胡刀对该医生进行恐吓,该医生转身离开了。
气恼的彩春锋转身找医院的院长投诉,“他们都对我避而不见,我一个下岗工人,有什么办法”.越想越气的彩春锋跑到医院附近的超市购买一把菜刀,打车到当初住院的安医大二附院,来到泌尿科住院部,准备找当初对其“皮试”的护士进行***。
正在值班的护士长戴光琼看到彩春锋的到来,打招呼:“你好,你来了啊!”然而她没有看到彩春锋拎在手里的菜刀,就在其低头专注记录时,冰冷的菜刀砍向其颈部,接连被砍两刀,戴光琼倒在了血泊之中。
砍倒戴光琼后,彩春锋又挥舞着菜刀砍向其他的医护人员。在砍伤四名医护人员后,其放下菜刀,对“平日印象不错”的一位医生说:“你赶紧抢救他们”,然后让围观群众拨打110报警。
被告:我只是想伤害他们,没有想杀人
在**机关,彩春锋供述称“砍人是为了***,与他们同归于尽”,然而在当日的庭审中,彩春锋却当庭翻供,称“砍人是为了引起院长的重视”.
“我当时投诉,院长避而不见,我一个下岗个人,在合肥找不到人,我也没有办法,于是就想到了砍人,这样就可以引起院长的重视”,彩春锋称当初只想在护士长后背砍一刀,至于后来为什么多刀砍向护士长颈部以及其他医护人员,其回答“我当时头一蒙,什么都忘记了”.
“我认为我是故意伤害,只是想伤害他们,没有想杀人”,彩春锋坚称自己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机关则认为彩春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根据其作案情节以及精神鉴定意见,建议**对其处以10年以上**或者**。
两份鉴定意见成焦点 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行为能力成谜
案发后,彩春锋先后接受了两次精神鉴定。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春锋患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这份鉴定结论出来后,戴光琼的亲属无法接受,申请重新鉴定。
今年4月16日,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春锋患有偏执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刑事责任能力。
5月21日,案件被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9月份,合肥市检察院对彩春锋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而检方依据的就是第二份精神鉴定意见。
合肥市中院在开庭前,先后召开两次庭前会议,邀请了两地的专家对彩春锋作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分析。
合肥市检察院称该鉴定相对于第一份鉴定,是因为后者对彩春锋的亲属、邻居以及安医大二附院医护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其分析论证更为详细,且程序更符合鉴定要求。
然而该鉴定意见遭到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否定,律师李惠娟称,被害者亲属一方并不认可两份精神鉴定结论,在第二次精神鉴定过程中,“彩春锋并不配合,而且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行业规范,鉴定依据的材料未经核实,不全面、客观”.因此,两份鉴定意见均不能作为定罪证据。
因为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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