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原北京卫健委主任被双开,涉重大犯罪事实
2022-07-1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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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爱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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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长达3个月的调查,发现其重大犯罪事实!
刚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了解,于鲁明除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身份外,还任北京市卫健委主任等多个职务。4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于鲁明严重违**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男,汉族,北京市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医学学士,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领导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内部审计工作;联系指导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市老龄协会。分管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审计处。2013年01月—2015年11月,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2015年11月—2017年07月,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2017年07月—2017年12月,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12月—2018年01月,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01月—2018年11月,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11月,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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