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将开始正式实施。一些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如:在国家考试中找人***、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请专家对这些与医疗息息相关的条款进行解读。
医闹
在以往的医疗**中,常有人建议患者家属扯个横幅、堵个路,并称“闹一闹,好处到!”不少患者家属也确实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试图用“医闹”来“绑架”医院,以解决问题、得到期望的赔偿。再这样干肯定要吃大亏了,如果是“带头大哥”就更惨了!
律师说,11月1日后,如果再这样干,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
在公务员考试、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总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找人***作弊。学渣找学霸***,需要魄力;学霸替人考试,需要勇气和胆量。可在刑九实施后,就不光是魄力、勇气胆量的问题了,搞不好,晚上住的就不是象牙塔,而是牢房了!
律师介绍,以往处理***这类行为,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都有提及。其中,《刑法》第418条规定了招收公务员、学生**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并未涉及。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仅仅是规定的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则规定,由教育**建议***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如今,《刑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些事情不能再做了,否则,《刑九》可能找上你!
最新!医生的平均年薪由改革前2011年的5.65万增加到2023年的19....[详细]
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岗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