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改动态 > 厦门村卫生所、门诊部下月起不再收挂号费

厦门村卫生所、门诊部下月起不再收挂号费

2014-02-19 11:02 阅读:6391 来源:台海网 作者:孙福庆 责任编辑:云霄飘逸
[导读] 2014年3月1日开始,厦门市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的村卫生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门诊部都将不再收取挂号费。

    2014年3月1日开始,厦门市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的村卫生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门诊部都将不再收取挂号费。

    2月18日,导报记者获悉,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经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村卫生所和门诊部诊察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从3月1日开始,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的村卫生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诊察费由每门诊人次1.5元调整为3元,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的门诊部诊察费由每门诊人次2.0元调整为5元。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医疗机构不再收取挂号费,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仍按厦门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而尚未执行药品零加价的医疗机构仍按原规定的标准收取诊察费。

    去年,厦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现行的药品加成政策,并适当调整诊察费价格。当时,全市的一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将挂号费、诊察费和药品加成统一整合为“西医诊察费”,中医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开展中医辨证论治的执行“中医辨证论治费”.

    在去年3月1日,公立医院调整诊察费价格后,不得再收取挂号费、诊察费,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加价。当时***的方案中,诊察费的调整仅限公立医院,基层的卫生所并没有纳入其中。此次,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的村卫生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及门诊部也取消了挂号费,让更多市民得到实惠。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4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