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以及“取消以药养医,理顺医药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医院取消行政级别、取消医药养医之后,将带来哪些利好?南国都市报记者进行走访了专家和医院。
医院划行政级别是“官本位”
“作为医院来讲,它的评价应是病人和社会的认可,而不是什么级别的单位。”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向伟认为,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首先对这些机构回归知识本位、研究本位、发展本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向伟认为,医院制定各种行政级别,不能真正体现医院的真正价值。而按行政级别来评判,会导致医院的内部管理出现问题,会阻碍了医改的深入进行。但是取消了医院的行政级别,要有相应配套支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让医院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有一个良性的上升通道。
医生培养要适应行业特点
对于《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的问题。向伟认为,公立医院改革要回归公益性,取消医药补医,除了**增加投入外,需要建立合理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要体现医务人员的行业特点和劳务价值。“我国每年有60万的医学院毕业生毕业,但只有10万人当了医生。”向伟表示,现在许多人不愿意当医生,除了医患矛盾大,当医生压力大外,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也是一个问题。
“分级诊疗模式”缓解大医院看病难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这是卫生行政部门推行的分级诊疗模式,可目前在实际的运转中,却很难做到。这就导致,社区卫生服务站门可罗雀,大医院“看病难”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提出的“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同样受到百姓的关注。
“我们百姓缺乏一个契约精神,看病喜欢找熟人,托关系。”向伟认为,目前社区卫生服站医疗水平参差不齐,在优质医疗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导致大量的普通常见病、多发病不在社区就诊,而是涌进了大医院,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在美国实行的是分级诊疗模式,以社区医生为基础,社区居民可以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签订契约关系,社区居民看病要经过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再根据病人的情况,决定向上分诊。《决定》提出的就是这样的一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