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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防止或将纳入防艾协调机制

2011-05-19 08:56 阅读:908 来源:健康报 作者:i*m 责任编辑:iam
[导读] 5月17日,***法制办公室通过中国**法制信息网发布卫计委《性病防止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过去20年,我国性传播疾病从种类、病情到防止重点人群,都发生了不小变化,而目前我国还沿用1991年颁布施行的《性病防止管理办法》

    5月17日,***法制办公室通过中国**法制信息网发布卫计委《性病防止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过去20年,我国性传播疾病从种类、病情到防止重点人群,都发生了不小变化,而目前我国还沿用1991年颁布施行的《性病防止管理办法》。为此,卫计委对《性病防止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性病防治工作应与艾滋病防止工作相结合,将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艾滋病防止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性病防治工作。卫计委负责全国性病防治工作,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当地性病防治工作。

    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及其家属。性病患者享有平等就医的权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性病患者故意传播性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将性病诊疗业务承包、转包或租赁,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发布有关医疗广告应当依法进行。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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