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制订《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鼓励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但执业注册点最多不能超过3个。全科医生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
该《方案》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并将哈尔滨、大庆和七台河3市列为全省试点城市。
该《方案》强调,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要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补助津贴。对在人口稀少、艰苦边远地区独立执业的全科医生,当地**应制定优惠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低……这是我国医生普遍面临的执...[详细]
提要:近日,海南下发《关于在全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