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广东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军区总医院召开,同时首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开班。据了解,本月起,公民捐献的器官由专门成立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获取,由器官分配系统自动分配,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需强制执行。广东省正在建立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OPO),本月内将向社会公开名单及服务范围。同时,器官获取与分配也将有统一收费标准。
移植医师不得参与死亡判定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9月1日《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后,移植器官实行全国统一分配。《规定》明确,要严格开展死亡判定工作,省卫生厅将成立以神经内外科医师为主的死亡判定专家组,独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工作。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及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不得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工作。
至于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数量,会上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张伟表示,目前广东省内16家具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已有15家报名要求建立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最理想的状态是一省只建一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但广东是移植大省,很可能会建立几个“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但总量会控制在10个以下”.
80名协调员上岗培训
据介绍,我国每年新增130万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器官移植是挽救他们生命最有效的办法。三年前我国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省级试点,广东就是试点省份,截至今年9月13日已捐赠272例,今年1月至9月就有110例。
会上,来自全省16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80名医务人员进入首批协调员培训梯队。
记者了解到,这些协调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均需要在中国器官移植专业人员注册系统(www.cotprs.org)中登记注册,他们将作为省内首批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展工作。
今后为人体器官捐献行为进行见证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注册护士等,具有一定的医学学历并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主要职责有积极发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参与医学评估与维护器官捐献、协调器官的运输等6大方面。
这意味着,以前由红十字会协调员担负的相关工作,将改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协调员来承担,原有红会协调员或转岗。
器官获取与分配将有统一收费标准
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收费标准,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配合下,确定捐献器官获取、保存、运送、检验、器官分配系统与人体器官移植科学注册信息系统维护等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对此,张伟表示,广东省卫生厅将与广东省物价局尽快制定相关细则。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流程
1.捐献人捐献信息上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2.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派出协调员协调,并将捐献人信息录入器官分配系统
3.判定生命状态
4.签署人体器官捐献有关文件
5.器官匹配
6.确认分配结果
7.获取器官
8.运送并交接器官
9.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的捐献器官再分配
10.移植医院应当确保捐献器官的最终使用情况与器官分配系统的最终分配结果一致,并负责在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完成后将接受者从器官分配系统等待名单中移除
11.对器官捐献者的遗体作妥善处理并参与缅怀和家属慰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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