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件,卫健委最新通报来了:医院要负全责!
2021-07-1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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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爱医
作者:爱爱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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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杭州市卫健委通报: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涉事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杭州市卫健委通报: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涉事医院承担全部责任。今日(7月15日),#网红小冉抽脂感染去世#登上微博热搜。
据媒体报道:杭州女网红戴某某(小冉),今年5月2日,在杭州华颜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了吸脂填充手术。术后,至5月4日凌晨五点,小冉一直出现疼痛,并伴有气短心悸等症状,多次反应未引起重视。 疼痛难耐之下,小冉自己拨打了120,被送往绿城心血管病医院,因皮肤溃烂、器官衰竭,当天就转入了ICU进行治疗。5月4日清晨6点34分,家属接到绿城心血管病医院ICU医生打来的电话,称:小冉多器官衰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送往医院不及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5月5日,经家人商榷后,她被转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治疗。也就在转院的过程中,家属见到了抽脂手术后的小冉,前胸到肚子皮肤已经大面积溃烂、浮肿。转入浙大二院ICU期间,医生给小冉进行了两次全身杀菌手术。7月13日,小冉肠胃大出血,虽然医生及时进行了抢救,但没能阻止再生细菌继续感染。在ICU煎熬了两个月的小冉抢救无效身亡,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3岁。7月15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今年5月2日,戴某某到华颜医疗美容医院接受抽脂等医美手术,术后出现感染性休克,后经绿城医院、浙二医院全力救治,最终于7月13日死亡。
经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评估, 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华颜医疗美容医院存在术前缺乏认识、术中操作不当、术后观察处理不及时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并已作出赔偿。同时,西湖区卫健局对涉事医院做出警告和罚款的处罚,责成其停业整改,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将做出进一步处理。我市将对此医疗事故举一反三,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加大对医美乱象的整治。 其实,小冉不是第一个因为抽脂而进ICU抢救的爱美人士。今年3月份,也是发生在杭州,一张姓姑娘在杭州某医疗机构做了“腰腹环吸+微雕手术”后,出现意识丧失、呼吸停止、脉搏微弱的情况,被送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进行抢救。
我们经常看见来自朋友圈的宣传:抽完脂后,腿细了,腰平了。但却没人告诉你,抽脂手术究竟有多危险,做完后,将有可能面临那些手术风险?女网红小冉的死因是:感染性休克+感染导致多器官衰竭,首先考虑可能是抽脂后发生了坏死性筋膜炎,导致了多器官感染衰竭而死。筋膜是皮肤下的组织,周围被肌肉、血管、神经脏器包围,我们常提及的皮下脂肪、肌肉筋膜都属于筋膜。坏死性筋膜炎( Necrotizing Fascitis,NF)是细菌入侵引起软组织感染,最终导致筋膜坏死。早期是局限性疾病,随着病程进展,会迅发展为全身性疾病,早期常涉及四肢、会阴、肛周、阴囊、腹股沟、臀部、腹壁等全身多处,死亡率较高。为此,“爱爱医”真的奉劝大家,爱美需谨慎,朋友圈的广告虽诱人,但比起诱人的美,生命才是最重要的。这次网红小冉抽脂术后感染死亡,有很多人关注这家美容医院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但更多的网友有疑问,相关的医生是否要被追究刑责?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医务人员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护士。关于本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在这次医疗事故中,小冉进行了腰腹吸脂、双上臂吸脂和自体脂肪二次填充乳房三个手术。术后小冉多次表示:身体不适,但并未引起医护人员的重视。为此,该涉事医院符合严重不负责的情形。根据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根据抽脂量的不同,脂肪抽吸术分为一、二、三级手术:吸脂量小于1000ml,属于一级手术;吸脂量大于1000ml小于2000ml,属于二级手术;吸脂量大于2000ml小于5000ml,属于三级手术。
按照我国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三级手术,需要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开展。但小冉的主刀医生高某的医师级别为“执业医师”,显然并不满足做三级手术的资格。综上所述,这次事件中,涉事医生高某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爱爱医”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加大整治医美乱象的力度,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也呼吁各医护同仁,请熟读医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业,这才是让你远离各种危害的最佳保护伞!来源:爱爱医整理自国家卫健委、人民日报、微博、杭州市卫健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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