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6日全面启动,将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此次医改按照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分类,将提高床位费、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级别护理费、手术费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的治疗费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床位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50%;诊查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40%;级别护理费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的治疗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30%;手术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10%。另外,将降低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等两类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20%;其他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价格降幅不得低于15%。取消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并入调整后的床位费,不再另行收费。
据了解,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与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等措施同步实施,确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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