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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次药品降价只是治标之策

2011-03-16 09:21 阅读:89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i*m 责任编辑:iam
[导读] 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提到下调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为公众减负100亿元,这引发了广泛关注。 此时,距2010年11月29日公布的抗生素、心脑血管等17大类药品的大范围降价,仅过去3个月

    “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提到下调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为公众减负100亿元,这引发了广泛关注。

    此时,距2010年11月29日公布的抗生素、心脑血管等17大类药品的大范围降价,仅过去3个月。事实上,这也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过往数据显示,历次降价平均降幅均在15%~20%,部分药品最高降幅甚至达60%左右。

    “价格调整对整个费用控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确实是治标之策,解决看病贵,还是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按照药品的市场渠道分布,我国80%以上的药品集中在医院,药店等零售环节仅占不到20%的药品消瘦——这样的强弱势力分布,导致购销环节双向垄断的医院,长期把控药品消瘦权。

    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导致高价药越高越好卖。业内人士认为,如医改不从根本的医药卫生体制上下手,即废除以药品收入供养医院运转的模式,百姓对药品降价的实际感受,永远不会明显。

    宋大才指出,其实百姓能不能从降价中得到实惠,最关键要看费用。一个简单逻辑在于,由于费用影响因素包括价格、数量和结构等多方面,在医药体制不分开的情况下,即便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但用药数量和结构发生相反变化——以前医生给开3盒,现在改开4盒,费用还是不可能降下来,个人也不会有得到实惠的感受。

    此外,不同人群对于降价的感受也不相同,同样降幅下,具体到每个品种的降幅不一样,一般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对降价的体会相对深刻。以上一轮降价中的抗菌药物头孢曲松为例,价格从90多元降到60多元,长期服用的患者可能感觉到降幅高达30%,而刚刚使用该药品的人对降价的感受则不太明显。

    历经27次降价,通过价格调控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依然难有效果。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认为,症结就在于医改必须改医,如果不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再降价多少次,也不会使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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