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医改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社会公开***的方式,在2014年内***(派遣)46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到省内348个乡镇卫生院工作。460名全科医师全部到岗后,将结束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长期无执业医师的历史。
全科医生***工作由云南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在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6万元,其中: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6万元,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可适当提高到边远、贫困乡镇卫生院服务全科医生待遇。
据了解,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且连续4年考核合格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可将其直接纳入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常设岗位管理。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纳入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