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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能否下设医疗分局?

2013-12-16 15:27 阅读:1304 来源:掌上医讯 作者:孙福庆 责任编辑:云霄飘逸
[导读] 如何减少医患冲突?12月14至15日,第二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暨广东省医学会第三次医事法学学会会议在广州举行。医疗和法律界人士共同探讨交流医患**问题的根源,并出谋划策,为解决医患**找出路。

   

    如何减少医患冲突?12月14至15日,第二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暨广东省医学会第三次医事法学学会会议在广州举行。医疗和法律界人士共同探讨交流医患**问题的根源,并出谋划策,为解决医患**找出路。

    数据:今年前十月医疗**案953件


    近几年,广东省**受理的医疗**案件是呈现有升有降,总体上缓慢增长的态势。2010年,受理一审医疗**案件是900件,而2011年受理的案件是1014件,到了2012受理案件的数量又回落到910件,而今年1--10月份,受理的案件为953件。

    从地域分布来看,医疗**主要分布在医疗资源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其中广州**受理医疗**的案件达293件,占了全省的32%;深圳198件,占21%;而粤东四市地区只有10件,其中汕尾一件都没有。而在专科分布上,医疗**主要是分布在妇产科、骨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

    观点:只要依法,医疗**可解


    对于不断出现的医疗**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认为,只要把法举高,目前大部分的医疗**都能解决。在实践中的关键是做到病人依法寻医、医生依法行医,司法依法判医,媒体依法评医。

    针对一些医疗**过程中,一些医院不是很愿意做医疗损害鉴定,对此,钟南山分析认为,一方面院方准备的病历等鉴定资料通常不完备,另一方面,鉴定的劳务价值没有得到体现。

    闹医患首选医疗事故鉴定


    在医疗**判定上,由于法官并非医疗专业人才,所以在对医疗行为判定是否有过错以及对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常常需要借助医学鉴定。司法鉴定的机构人员组成是非医学专家,在社会属性上属社会科学法学范畴;不同于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专家来鉴定,属自然科学领域。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一个是研究人体生命健康权益,而另一个则是研究医疗行为是否规范。

    在医患争议中,选择司法鉴定的判医院的赔偿几率高,给医院造成的影响和医生的压力更大。医疗损害鉴定应首选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生和患者均能体现公平。

    建议:将医院作公共场所管理

    如何减少医闹和医疗暴力呢?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建议,把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来管理。“我们有社区有专门的片区民警,那么,能否设一个针对某个医院的专门民警呢?还有,我们**局下设很多分局,比如就有公交分局等,我们能否成立一个医疗分局?”

    韩志鹏认为,对于职业医闹一定要打击,就像打黑一样。医院不可能总是无原则地花钱买平安。这样的结果只能鼓励医闹继续发展。而医生也的确要加强职业修养,对病人要有人文关怀,病人的医学素养并不高,希望医生能够耐心多跟病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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