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学资源 > 2010年《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解读(3)

2010年《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解读(3)

2010-11-16 14:07 阅读:3465 来源:中国医学前沿网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2010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会议上公布了《心房颤动治疗指南》。根据临床实践及相关的循证医学证据,新指南在旧指南基础上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更新。

    通常采用节律控制策略主要是为了缓解房颤相关的症状,相反,对于无明显症状的患者(或控制心律治疗后无症状的患者),通常不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AAD)治疗。服用AAD维持窦律应注意:(1)治疗的目的在于减轻房颤相关症状;(2)AAD维持窦律的效果有限;(3)抗心律失常治疗有效主要表现为减少房颤发作,而不是消除房颤;(4)一种AAD无效时可换用其他AAD;(5)药物的促心律失常效应和心外不良反应常见;(6)同疗效相比,更应重视AAD应用的安全性。
    常用的AAD包括胺碘酮、决奈达隆、氟卡尼、普罗帕酮和索他洛尔(均为Ⅰ,A)。迄今为止,胺碘酮仍然是所有AAD中维持窦性心律疗效最好的药物(Ⅰ,A),鉴于其毒性反应,通常只在其他药物无效或存在禁忌时才考虑使用(Ⅰ,C);对于严重心衰患者,NYHAⅢ/Ⅳ级或近期心功能不稳定(NYHA Ⅱ级),1月之内出现过心功能失代偿者,应考虑应用胺碘酮(Ⅰ,B)。
    消融治疗导管消融地位有序中提升
    对于经过合理药物治疗仍有明显症状的房颤患者,新指南建议行导管消融。对具体患者而言,是否行导管消融还应考虑:房颤类型、左心房大小、房颤病史;合并的心血管疾病严重程度;替代治疗(AAD, 心律控制)以及患者的意愿。对于无症状房颤导管消融是否亦能获益目前还缺乏相关资料。与以往指南相比,新指南中导管消融在房颤治疗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对于消融术前或术中记录到的典型房扑,新指南建议行房扑消融(Ⅰ,B);药物治疗无效、有明显症状的阵发性房颤建议行导管消融(Ⅱa,A);药物治疗无效、有明显症状的持续性房颤,可考虑行导管消融(Ⅱa,B);对于合并心衰的房颤患者,包括胺碘酮在内的药物不能控制症状时考虑导管消融(Ⅱb,B);新指南首次提出了对于无严重潜在心脏疾病的阵发性房颤,若心律控制无效可在AAD治疗之前直接行导管消融(Ⅱb,B);有症状的长程持续性房颤,若AAD治疗无效,亦可考虑导管消融(Ⅱb, C)。
    新指南客观地指出,房颤导管消融高度依赖于术者的经验,目前房颤导管消融的相关研究无一例外的出自经验丰富的术者和先进电生理中心,所以大范围推广还需谨慎。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4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