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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未泄露患儿隐私,做病例分享,家属带上记者找上门,让医生公开道歉!医生强势怒怼

2022-07-15 17:33 阅读:2692 来源:爱爱医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没有学习的机会,何来成长的空间?何谈生命健康安

没有学习的机会,何来成长的空间?何谈生命健康安全?

昨天,和今年刚高考完的弟弟打电话时,他突然问我:为什么我不建议他学医?

为什么呢?可能因为我自己也是医学的逃兵,也可能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视频:


视频的开头是一名女医生愤怒地指着诊室门外:问门外的人照什么照,要么叫警察来,要么去医疗鉴定中心申请事故鉴定。

而诊室内一名记者将手中的话筒对着医生,身边还有一名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女子。

据悉,视频中的女医生是杭州一家医院的董医生,在一场案例分享的直播中,她讲到了特发性矮小的病例时,列举引用了一个患儿的部分数据,但并未露出患儿姓名和照片。

谁知,一场直播给自己惹了不小的麻烦。

患儿家属董女士带上记者找到了董医生,要求董医生公开道歉,她们认为董医生使用案例的身高、骨龄以及卵巢信息都是她家小孩的,但医生未经过她们同意,还篡改了部分数据(父母的身高和激素测试,都不是董女士的),医生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孩子的隐私,以后他们都不敢看病了。

但事实呢?医生只是举例,突发性矮小会出现的典型症状,并未特指谁。

家属带上记者到医院,逼着公开道歉的行为惹怒了董医生,愤怒的董医生直接表示:“想都不要想,公开道歉个屁。”

看到董医生直接开怼,我感触颇深,也觉得暗爽,没做错的事,干嘛要道歉,要毫无原则的迁就别人?

这些年,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诸如此类的问题被搬上了网络,医疗教学和患者矛盾层出不穷。

前段时间,因为一家医院组织实习生妇科手术观摩教学,术后被患者索赔10万元的事,引发关注。

这家医院是一家教学医院,有一姓黄的早孕患者要做人流手术。在术前,医生和患者沟通,在手术过程中,想要带学生观摩教学,患者口头同意了医生的提议。

谁知术后,患者却将医院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医院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要让医院赔偿精神损伤抚慰金。

由于当时患者是口头同意,并未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医院只能自认倒霉,赔了患者10万元。

这件引发关注后,有人问,医院用病人做临床教学有考虑过病人和家属的感受吗?有人说被一群小医生围观好不自在,想让他们离开,但又怕被报复。

看到这样的说辞和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有点想笑,虽然这里面包含了患者的担心。

因为医学的进步不单单靠医生的努力,还得需要病人的配合。

对于患者来说,若不能接受教学医院的教学工作,可以选非教学医院,你一旦选择了教学医院就诊,实际上就承担了教学任务,就有配合教学的义务。

对于医学生来说,通过临床实践观摩可以增长自己临床经验,扎实理论基础。

有一个医生分享了他自己的经历。

他是92届的中专医学生,那时他们去医院实习,各种常规手术老师都会带着上台当一助,患者也很配合。他的第一次腰穿、第一次静脉穿刺,都是患者主动让他去做的。因为患者表示:如果当时的他们不动手,以后就难堪重任,就不可能去为更多人治病看病?

但现在,经常有很多病人在看病时拍视频,医生在和患者沟通病情时都得小心翼翼,若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曝光”。

两代人不同的理念,不同的做法,带来的也是两种不一样的结果,对前者感激不尽,对后者只能小心提防,最后吃亏的是谁呢?

医学本来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光靠看书上的知识,不懂应变,不知变通,遇到复杂的病情时怎么解决?没有前期的积累,没有独立的实操能力,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有经验的医生?

更何况,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院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以及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对医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要确定专人负责,订出培训计划,严格要求,定期检查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这也就意味着:教学原本就是各级医疗机构的法定职责。教学,教学,没有数据怎么教学?

聪明的你告诉我,教学数据是怎么来的?难不成真像很多网友开玩笑的那样,让医学老师用动物数据教学,帮人治病时,就把人当成动物治?

话题回到文章开头,患儿家属带着记者上门,逼着医生公开道歉,这种做法明显就是在无理取闹。想要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可以理解,但人家董医生哪里侵犯了你的隐私?

众所周知,医学的学术交流,都会涉及到患者的基础信息,比如性别、年纪、主诉、现病史、家族病史等等,要都按照董女士的这说法,以后也不用学术交流了!

所以,真的希望各位,在作出任何决定的时候三思而后行,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的,同样,说出去的话也是!

如果医生真的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像董医生说的那样,报警叫公安,申请医疗纠纷鉴定,有那么多合理合法的维权手段,为何非要作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雪塌了,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们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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