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省卫健委发文:这13种抗菌药,基层不能再继续使用
2022-04-1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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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爱医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基层医生注意,抗菌药物目录有变。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目录》在2019版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基层医生来说,大部分人只能使用非限制级抗菌药物,《目录》在此级别作了诸多调整,直接关系到大家的用药范围。小编梳理发现,新版《目录》再次收紧了多种抗菌药物的应用等级。在非限制级别中,有13种药不能再使用了,同时也增加了8种药的临床使用,具体为:1. 基层不能使用的药物:土霉素、苄星青霉素*、青霉素G*、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头孢拉定、头孢克肟、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复方磺胺甲噁唑*(口服)、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呋喃妥因*、5-氟胞嘧啶*2. 新增的8种基层用药:氟氯西林、头孢噻肟、克拉霉素、交沙霉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口服)、利福平(口服)、伊曲康唑(口服胶囊)为规范医师合理用药,《目录》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托信息化手段,落实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药师处方审核资格、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以及动态评估和预警等要求,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目前,国内抗菌药物的应用权限主要是依据医生的职业资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使用。对于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的基层医生,也可获得其他抗菌药处方权,但注意不能跨级使用抗菌药物。《目录》对于限制级别、特殊级别的药物也有诸多调整:限制级上调为特殊级:比如奥玛环素(口服+注射)、阿莫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目录》提到,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的程序进行临时采购。附:《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
来源 | 四川省卫健委、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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