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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女子输液后死亡,已立案

2021-10-16 08:00 阅读:4544 来源:爱爱医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哈尔滨37岁女子在村卫生室输液后身亡,值得医生引以为戒!
近日,媒体报道一起哈尔滨37岁女子在村卫生室输液后身亡的事件,值得所有基层医生引以为戒。
 

女子腹痛前往村卫生室输液后身亡

10月8日,在黑龙江哈尔滨,胡女士因肚子疼前往双城区某村卫生室就诊。
 
到村卫生室后,村医张某在胡女士肚子上按了按,随后就拿出两瓶药物,开始给胡女士输液,时长大约2个小时。在输第一瓶药物时,胡女士状态还好,在打第2瓶药物时,胡女士出现有不良反应。
 
“输完之后站起来刚走没两步,直接就休克了”。胡女士丈夫王先生表示,妻子发生休克后,自己立刻把她扶到沙发上,村医过来掐住人中,妻子短暂清醒了过来,但却身体麻痹,说话也没什么声音了。随后王先生与村医开车40分钟将妻子送往急诊中心,可刚送到人就已经不行了,急诊中心医生表示已经没有抢救价值。
 

村医伪造门诊日志、处方

双城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称,该村医有个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职业医师助理证书,具备行医资质,但村医对死者开的处方和门诊日志是后补的。
 

“他后补的处方里,开的两种药,在村所都是可以使用的,一个是左氧氟沙星,一个是奥美拉唑。但具体为什么会导致患者身亡,还得做进一步司法鉴定”。负责人表示,需要司法鉴定后的结果再综合村医后补的处方,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医张某进行行政处罚。
 

卫健局:村医三大错

10月11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书面答复,
 
据文件显示:经查,1.村医张某违反卫生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未达到疫情防控期间开诊条件,擅自接诊,为患者使用消炎药(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2.在没有明确诊断情况下,为死者使用静点药物。3.伪造了死者门诊日志、处方。
 
现双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已立案调查,如构成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




基层医生要注意

上述事件因输液导致的悲剧已无法挽回,同时这也时时刻刻警示着每一位基层医生,看病无小事,下文提到的这几点,基层医生一定要注意。
 
一、遵守相关防控规定
此次事件发生哈尔滨,正是**防控的严峻时期。
 
在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不得擅自接诊的背景下,该诊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未达到疫情防控期间开诊条件,擅自接诊,有顶风作案之嫌,基层作为疫情防控前沿阵地,理应发挥发挥哨点作用,遵守相关防控规定。
 
二、细心诊疗 不要随便输液
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胡女士到村卫生室后,村医张某在胡女士肚子上按了按,随后就拿出两瓶药物。这个给药过程不免让人心惊,只是随便按了按,不询问病史直接为死者使用静点药物。众所周知,随便给药风险极大。
 
基层医生日常接诊,一定要注重细节。对患者的检查要细致认真,输液过程中也必须严格按照注射技术操作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该做皮试的药品一定不能省事或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去做皮试,也不能忘记“三查七对”;同时更不要随便输液,何况还是病情诊断不清的情况下,这样极易出现危险。
 
三、认真及时书写门诊日志、处方
门诊日志登记是医疗机构最基本的日常工作记录。
 
事件中该名医生有个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职业医师助理证书,具备行医资质,但对死者开的处方和门诊日志是后补的,属于伪造,是不可取的。
 
且当前,规范书写门诊日志也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直接面临被责令停业整顿的风险。
 
所以基层医生理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日志,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专用票据。医疗文书、就诊结算记录规范、清晰真实准确,保存完整,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
 
来源 | 大河报、红杏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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