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强行结扎 当地卫计委已介入调查
2017-02-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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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医学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男子胡正高在携带妻儿回家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当地宣传部门2月13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胡正高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一言既出,舆论哗然。14日,云南省卫计委已责令昭通市卫计委对事件展开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男子胡正高在携带妻儿回家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当地宣传部门2月13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胡正高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一言既出,舆论哗然。14日,云南省卫计委已责令昭通市卫计委对事件展开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胡先生说自己共有两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二儿一女,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并缴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后来两人在2010年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判决前妻带两个孩子,胡先生带一个。
2014年,胡正高与现任妻子在四川再育一子。此前,他曾在四川专门咨询过居委会和户籍科,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问题。此后,两人顺利办理了小儿子的准生证,户口也在镇雄县罗坎镇顺利办理。
胡正高称,2月8日傍晚,他被云南镇雄县罗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从朋友家中带走。在罗坎镇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要求他交纳两万元罚款,否则进行强制结扎,“我想着我此前就已经交纳过罚款,为何还要重交?而且我户口已不在这里了,所以被我拒绝。”
胡正高说,在他拒绝交纳罚款准备离开始,被十多名男子推倒在沙发上打骂。他妻子报警后,前来处理的民警要求他配合计生站的工作。随后,他老婆和孩子被带往派出所,他被打**,在镇**院子里的手术室进行强制结扎手术。
2月11日,胡正高在微博上晒出自己“被强制结扎”的遭遇,引发网民关注。
媒体报道之后,2月14日,镇雄县外宣办向某媒体发过一份情况说明,否认了媒体报道中胡正高的说法。
这份说明中称,网传“强行结扎”与事实不符。胡正高与前妻生育三孩,再婚后又生育一孩,共生育四孩。两任妻子均是镇雄县罗坎镇人,目前户口均是镇雄籍(胡正高户口于2013年9月迁出本县)。胡正高因长期外出,工作人员利用其今年回家过春节的机会,找到本人并与本人做了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后,征得胡震本人同意后做结扎手术,其间并未发生殴打及推搡等行为。
对于“拒绝交纳罚款后被强行结扎”的说法,镇雄县外宣办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据他们初步了解,当时提出了交纳两万元罚款的要求,但是两万元罚款的名目到底是“社会抚养费”还是其他什么费用,需要计生办再度翻出本子确认,“但这两万元罚款当时也并没有收取”。
镇雄县外宣办主任熊涛表示,根据目前的二孩政策,胡震是可以有两个孩子,但此前胡震已经有三个孩子,这已经违反规定。而他再婚后又生育一个,且违反政策在迁移户口之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尤其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共同负责管理,所以就目前来看,罗坎镇计生服务所的结扎手术符合相关规定。
对此,云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3日傍晚获悉“云南镇雄男子被计生小组强行做结扎”,云南省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昭通市卫计委对事件展开调查。今日昭通市卫计委已派出工作组到镇雄县调查此事。镇雄县委县**已成立由纪委参加的调查组开展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早在2015年,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
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全国人大也对“知情选择”作出了解释:“在本法中是指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即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使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决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更是再一次强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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