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物价局、卫计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推进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包括私人诊所,应对提供的所有药品、医疗服务以及列入除外内容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价格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未来,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0月13日《福州日报》)
明码标价是管理物价乱象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可增进医患之间的互信。但仅靠医疗价格“上墙”,就能打消患者心中“看病太贵”的疑虑吗?恐怕还不够。医疗机构明码标价的同时,还应建立完备的价格监管标准与责任追查机制。
首先,无论对于公立医院还是私人诊疗机构,不仅要明码标价,而且需要对药品价格、服务价格、检查价格给出一个合理的物价审核标准。物价部门应当在药品及器材采购过程上下功夫,尽力杜绝采购渠道产生猫腻;对于医疗服务项目,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测评,规范价格区间,从而保证各类医疗机构最终公示的价格合理、公正。
其次,对于医院列出的药品清单和服务应建立严格监督机制。目前,不少医疗机构存在“看人下药”,而非看病下药的情况。医药服务的明码标价,更需要在量上进行控制。对于过度医疗的情形,应建立通畅的投诉、审查、追责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利。
医疗机构费用上墙公开,与以往价格遮遮掩掩相比无疑是个进步,但不应止于此。还需完善顶层设计、扩充监督环节、提高执法力度、降低**成本,才能真正让患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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