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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投标制度“便宜”了谁?

2011-11-15 09:37 阅读:1478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调查发现,抗菌、消炎、治胃病的20种常用药进入北京各大医院消瘦,中间利润均超500%,其中也有高达1100%、1400%以上的。比如,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剂量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山东济南的几家消瘦代理公司那里,售价都是3.85元,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调查发现,抗菌、消炎、治胃病的20种常用药进入北京各大医院消瘦,中间利润均超500%,其中也有高达1100%、1400%以上的。比如,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剂量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山东济南的几家消瘦代理公司那里,售价都是3.85元,而在北京隆福医院则为12.65元,而且还是按照北京市的统一招标价执行的,医院没有权力擅自调整。事实上,这药的出厂价每支仅0.6元。从出厂到医院终端,足足“增值”2000%!

    简单描述一下,整个流程是医药代理公司以0.6元向药厂进货,以4元卖给医药代表,每支赚3元多,很大一部分用于**招投标过程中的各方面开支。当最终以11元的高价中标后,其中的7元差价便成为了给医院、医生与医药代表的回扣。按规定,医院可以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即12.65元。

    受病痛折磨的消费者花了那么多“冤枉钱”,却被装入中间环节各相关方的私囊。如此乘人之危,赚取不义之财,难怪“以药养医”的模式长期为人所诟病。

    让平头百姓想不明白的主要是,为了降低药价,**采取了许多办法,其中最让人期待的是由**出面,对医保范围的药品统一招投标,利用“一口上下”,杜绝医药代表之流在不同医院之间寻求差价。按理说,**不是利益当事人,请来主持招投标的专家不但学术精湛,而且德高望重,医院更是秉持救死扶伤之精神,不屑于蝇营狗苟,统一定价好像没有留下什么漏洞,为什么民众仍然得不到实惠?

    从理论上说,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代表着社会对公平的要求。但当市场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无情地淘汰竞争落败者的时候,如果听任失败者自生自灭,那么像劳动力这样的生产要素最终也都会供不应求。所以,即便仅仅为市场本身维持劳动力供应过剩,以便获得更多的廉价劳动力着想,也需要有“公平”的存在。由于市场本身追求效率,无暇顾及公平问题,因此需要**出面来实现这一为市场所需、但不为市场所能的功能。无论低保、医保还是失业救济等,其背后都是同样的逻辑。**代表公平的形象,由此得到确立。

    问题在于,理应维护公平的**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一个具有自己现实利益的行动者。尤其在缺乏有效制约下,**在维护公平的名义下采取任何行动,同时也是身处**之中或者与**行为相关的各色人等伺机谋取私利的机会。因此,由于**介入而形成的利益链越长,卷入其中的利益相关者人数越多,由谋取私利者的自利行为而流失的公共资源就越多。由于财政提供的公共资源总量是有限的,流失的公共资源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充,在医院、医生等具有体制、技术、信息等优势,可以轻易规避损失的情况下,最后填补这一资源漏洞的,只能是处于疾病刚性支配下的患者。一种药品从0.6元疯涨到12.65元,就这样看似合法合理但却不合人情也不合人性地实现了。

    依照目前的社会现实,患者一般总是处于弱势一方,这是医患关系中不能没有**的根本原因。但部分药品利润率高达2000%的事实告诉我们:当**统一招投标过程中,也出现利用患者弱势而谋取私利的情况时,权力或许并不足以给患者以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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