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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操作猛如虎!救护车救人变伤人,患者二次受伤

2021-04-14 11:57 阅读:10705 来源: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某些乱象亟需整改!

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救护车行业的乱象的整改再次被提及。

 

4月12日11时55分,蒙城县红星美凯龙附近一名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和一辆小轿车相撞受伤。

 

相关人员打了120急救,可不曾想120到达车祸现场准备停车救援之时,前车轮不慎压到了受伤的外卖小哥左腿上,出现疑似骨头断裂的声音。原本已经遭受车祸被撞倒在地,需要救援的他受到了二次伤害。


万幸的是目前外卖员经过救治后,生命体征平稳。
 
一般只要和医院、医护人员等有关的事情,相关部门若处理不及时,都很容易在网络上引起争议。
 
当天傍晚,蒙城县卫健委就此事发布了公告,进行了正面回应:
 
4月12日11时55分,蒙城县城区红星美凯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到120指令后,立即派出救护车辆(皖S56000)前往现场。在现场处置中救护车辆不慎碾压到伤者左腿,造成其小腿骨折。
 

图源:视频截图

事故发生后,县第一人民医院快速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负责伤者的救治,一方面配合县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郁某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下一步,县卫健委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图源:@蒙城发布截图


由救护车引发的“二次伤害”不止1例
往前追溯,近年来全国各地由救护车引发“二次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
 
今年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用担架抬伤者(后经证实,伤者已无生命体征)时,不慎将伤者从担架上滑落在地,在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看似不专业的动作引起了网友质疑;

2019年10月16日,山东菏泽一辆救护车在运转病人去医院救治的过程中,与一辆汽车相撞后侧翻。事故当场造成了救护车司机、一名医护人员和救护车上的病人受伤;


图源:新京报

2011年4月,山东潍坊黄旗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救护车赶到现场,准备掉头拐弯停车时,把伤者扎到车下,伤者因二次伤害,后抢救无效身亡。
 

图源:中青网

救护车行业的规整需要标本同治
对于救护车来说:怎样及时将病人转运到医院进行救治,是工作的重点,救护车的整体人员配置从司机到医护人员也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才持证上岗的。
 
可为什么,救护车某些人员的行为却显得尤为业余呢?
 
每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救护车管理体系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虽然现大多城市都是统一由120急救中心通知出车,但救护车的管理权归医院所有,盈亏由医院自负;很多私立医院或是小型的公立医院都会选择将救护车“外包”,节约成本。 

曾有跑了十几年的救护车的医护人员透露:有些救护车会和医院合作,哪一类病人会被送到专门的私立医院,那类患者会被送到就近的公立医院,这些相关人员心理都会进行衡量。
 
也正是因为救护车外包以及与相关医院相互勾结,互利互惠,才助长了黑色救护车的违法商业链,让其可以和正规医院的急救市场竞争。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很少有人能“不忘初心”,可谁又能为这些无辜患者的生命安全买单呢?
 
为了改善救护车业余的乱象,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应该设立单独文件,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培训之际,也需要增加救护车的人员配置和车本身的数量,取消第三方垄断市场的情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救护车行业的乱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要想整改,需要标本同治,处罚涉事人员的同时,也得吸取教训,规避错误完善不足。
 
至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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