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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急诊就医被拒身亡,官方回应:涉事医生已经涉嫌违法

2020-12-14 16:28 阅读:9132 来源:爱爱医 作者:t****3 责任编辑:小柒柒
[导读] 12月6日,安徽省芜湖市一名大三学生杜某突发疾病,在同学的陪伴下前往当地中医医院挂急诊的号就诊,值班医生未进行问诊,直接建议他们重新换一家医院进行救治,应该院夜间没有开设耳鼻喉科急诊,后杜某在转诊途中不幸身亡。其家属认为,是中医院急诊医生延迟救治才导致的杜某死亡,于是报案,当地警方和卫健委都介入了调查。
12月6日,安徽省芜湖市一名大三学生杜某突发疾病,在同学的陪伴下前往当地中医医院挂急诊的号就诊,值班医生未进行问诊,直接建议他们重新换一家医院进行救治,应该院夜间没有开设耳鼻喉科急诊,后杜某在转诊途中不幸身亡。其家属认为,是中医院急诊医生延迟救治才导致的杜某死亡,于是报案,当地警方和卫健委都介入了调查。
 
据新京报报道,当地卫健委向家属出示了初步调查意见:涉事对患者的病情和潜在风险预判不够,未落实会诊制度,已经涉嫌违法,等相关证据收集完毕后,会公布最终调查结果。
 

图源:新京报
 
据当地卫健委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显示:杜某12月6日因咽喉不适,在同学的陪伴下于22时48分到芜湖市中医医院急症内科看病,当时急诊室一名姓吴的医生正给另一位病人看病,同时还在处理抢救室的一名危重病人的相关医疗文书。
 
患者和医生反映了咽喉不舒服,有异物感的症状后,该医生并未给杜某进行最基本的诊治过程,直接称医院夜间无耳鼻喉科的急症,建议他们去市二院或弋矶山医院就诊。
 
当晚两人退号后,听从了吴姓医生的建议,打车去市二院急症就诊。两人于23时12分到达市二院,当时杜某某已经丧失了意识,而且面部口唇都出现了青紫,心跳和呼吸无,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到边,已无生命体征。
 
市二院医人员立即对病人采取了相关的急救措施,但在其抢救过程中一直不见生命体征,经过长达50分钟的抢救后,宣布抢救无效,临床死亡。该院给出的临床诊断是:喉头水肿、呼吸心跳骤停。
 

图源:新京报

关于涉事医生涉嫌违法,芜湖市卫健委给出了调查意见:市中医医院急诊内科吴医生未对挂号就诊的急诊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没有按要求做好必要的病例记录、体格检查、病史采集,未贯彻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仅凭患者的简单描述就将有呼吸道疾病的病人引导到其它医院,未联系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对患者的病情和潜在风险预判不够。
 
这调查结果,对于吴姓医生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没想到自己就拒绝了一个非本专业的患者,就涉嫌违法,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吴医生一点都不冤,因为他对医疗的相关法律不熟,而导致了这个结局。如果他对这个病人稍微重视一点,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的话,就不会引火上身,这场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对于医生来说,行医救人非常重要,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很重要。在我国医疗质量管理的十八项核心内容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首诊负责制度。
 
第一位接触患者的医生就应该负责患者的全程疗诊管理,做好医疗记录,保证后面的医疗治疗有迹可循。遇到非专业病患,应该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对于急症患者,还需全程陪同转运积极抢救,确保患者及时得到妥善的后续治疗。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也有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遵守职业道德,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应尽职尽职为患者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也明确表示: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必须对医疗服务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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