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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部分病种新农合补偿标准提高

2012-03-14 09:27 阅读:693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记者3月13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本月起,河南省已对参加新农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以及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提高补偿标准。 按照规定,河南省对参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记者3月13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本月起,河南省已对参加新农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以及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提高补偿标准。

    按照规定,河南省对参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新农合补偿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并与有关病种现行免费治疗政策相衔接。对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按照每次医疗费用限额(次)标准,新农合补偿比例为80%,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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