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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生不够内科凑,要当心执业医师法律问题

2016-02-14 21:44 阅读:2316 来源:MedSci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儿科门诊事件,卫计委再出大招:儿科赚钱少儿科医生辞职儿科医生少儿科开不下去了卫计委通知内科顶上去内科医生辞职内科人少了内科开不下去了卫计委通知外科顶上去外科没人了卫计委通知牙科顶上去医生都没了卫计委联合农业部通知兽医顶上去农业部丢不起人辞

    儿科门诊事件,卫计委再出大招:儿科赚钱少——儿科医生辞职——儿科医生少——儿科开不下去了——卫计委通知内科顶上去——内科医生辞职——内科人少了——内科开不下去了——卫计委通知外科顶上去——外科没人了——卫计委通知牙科顶上去——医生都没了——卫计委联合农业部通知兽医顶上去——农业部丢不起人辞职了——司法部“卫计委你TMD别看我!老子不会让法医顶上去的!”

    以上是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如果真这样可能会存在法律问题,请看我们专栏作者的点评:

    近日不绝于耳的儿科医生缺乏导致相当数量的儿科患者就诊难度增大,甚至某些医院儿科关门或限诊,如广东等几家医院春节期间停诊事件令卫计委官方行政发文,要求各医院不得擅自做主关掉儿科。如果儿科医生不够,可以选择高年资内科医生稍加培训,充当儿科医生使用。

    原文如下:

    “对于疾病高发期医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卫计委提出,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要根据儿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之间的有效衔接,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在寒暑假期间、冬春季呼吸系统疾病高发期和夏秋季消化系统疾病高发期,有针对性地加强眼科、呼吸科、消化科、感染科等专业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科患者医疗需求。儿科医务人员不足时,可以对高年资内科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不能不说作为“专业的”医疗管理者,卫计委当下确实陷入了管理困境,这种困境源于医改核心即体制突破的艰难。医改几十年的努力仍然无法解决当下的民众怨声载道的看病难和医护人员数量下降导致的医疗服务捉襟见肘现象。如媒体所言的医疗体系**始于儿科梦魇估计不是空穴来风。

    有人说儿科医生荒始于2013年,其实不然,早在2000年左右中国进入快速城市化时候该问题就已显露出来。随着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原本满足于某地局部“刚需”的医疗服务随着买房或务工进城人员数量激增变成了“刚性需求膨胀后不足”.至于医疗市场化,以公立医院为主导医疗优势资源的垄断以及乡村基本医疗萎缩等诸多医疗功利化导致儿科专业萎缩。

    网络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约为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相比之下儿科医生人力资源严重不足。《2015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千名儿童只有0.43位儿科医生。同样在欧美国家,平均每千名儿童拥有1.46位儿科医生。“全面二孩”后,儿科医生紧缺导致儿童看能更难。

    最近,正是各省两会召开之际,如何解决“儿科医生荒”成为焦点之一。而与此同时,卫计委则要求各家医院儿科不得停诊拒诊,人数不够内科凑,这种涉嫌带头违反《执业医师法》的举动会将你我带入非法执业的险地。

    为了你我的合法合规工作,你需要读懂《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每一个细节。

    当下我国的执业医师准入虽然也比较详细,但是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医师准入制度还是存在一定差距。那么,我国关于《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都有哪些规定?它们之间又有何关系?我们一起来找寻哪些是我们行医的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医师***书》即表明已具备从事医师这个职业的资格,但是仅有此证书你还不能直接从事临床工作,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工作。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也就是说,批准执业的范围不应超过医师***书的专业类别。如果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者两个类别以上的医师资格的,除特殊规定外,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绝对不可以超范围。

    而对于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而言,也必须与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重合,否则就是超范围执业。

    例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没有涉及儿科,那么如果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儿科诊疗,显然该医疗机构就构成了超范围行医。

    如果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中有儿科科目,但是医疗机构指派执业范围仅为内科的医师进行儿科诊疗活动,法律层面看医疗机构及医师都属于超范围行医;

    如果你的执业范围虽为儿科,注册地点为甲医院,但是其未办理相关手续即在乙医院行医,那么你和乙医院均构成超范围行医。纵然当下鼓励多点执业政策频出,但是还没有上升到修改执业医师法的高度。一旦惹了医疗官司,那些律师可不是吃干饭的。

    如果你依法取得两个类别(内科和儿科)的医师资格,最后医师执业注册时选择了内科类别注册,那么你再进行儿科诊疗行为,仍然属于超范围行医。

    至于卫计委所言的高年资内科医师们,他们所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对于他是否可以从事儿科诊疗并无法律依据。如果真的不计报酬和医闹风险,你必须申请相关专业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关专业类别的***,再经过相同专业的执业注册以后,才不违法。作为一名医师,如果不能清楚地认识到执业范围的界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导致非法行医,甚至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如果能够重温一下卫计委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大小,你会懂得卫计委的行政规章依然要服从宪法、法律。而不能越级。因此如果你面临内科超范围行医被患者诉诸法律时,卫计委的法规在法律层面的支持力度能不能保证你免于刑律可就是未知数了。

    不可否认的是当下医路多欼,儿科尤甚。没有完善的医师保护制度和合理收入制度***前,官方的内部挖潜之举如单纯的降低儿科门槛、行政指令干预严防死守,短期专业培训其他专业医生当儿科医生,这种做法还是有着一定法律风险。

    其实身为医生的你我也不愿意见到诸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萝岗中心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暂停了急诊儿科的现状。那些被病痛折磨的孩童及时得到救治的时刻才是你我职业生涯的亮色,只是我们需要一个合法、体面、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你说呢?

    编辑: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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