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大亮点,值得关注!
2021年6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最近,陕西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9号,简称《通知》)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明确,参加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那么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做出了哪些重大调整呢?笔者认为以下6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设立卫生研究人员系列
《通知》提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三个类别。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指按照我省基层卫生职称标准享受政策倾斜获取的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划分为医、药、护、技等四个专业类别;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对应国家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到副高级。
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一直以来,在医疗卫生行业有一类人员,上大学学的专业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或卫生法学方向),就业在医疗卫生机构,职称不能按照卫生专业技术系列晋升,但陕西省之前没有开通卫生研究人员职称晋升通道,致使这部分人晋职无门,这次开了,也解决了他们的职业发展道路不通问题。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通知》明确规定:县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基层卫生职称,具体评价标准执行基层卫生职称评审标准,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这也就是说,“县级”算“基层”,县级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可以参加“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一方面减轻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称晋升压力,避免与省市人员同场较量的尴尬,但另一方面也便于形成县镇医疗机构人员的自由流通。
二是继续实行中、初级以考代评和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通知》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中、初级继续实行以考代评,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已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通过专业考试,方可参加评审,评审包含答辩环节。
卫生研究人才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实行评审方式。职称评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方式。同时,《通知》继续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护士条例》参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三是社会办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规定,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不同办医主体等限制。
四是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根据职称改革的总体要求,职称晋升将更加注重临床执业能力评价,更加注重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着力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那么,这些看起来“正确”但评起来“难”的评价怎么落到实处?《通知》提出,要努力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等数据,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广信息化手段开展职称申报、职称评审、证书查询验证等工作。
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这也将进一步把职称评审落到实处,避免造假,这一点非常重要!
五是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使用相结合
多年以来,到底是执行评聘统一还是评聘分离曾经出现过政策摇摆,按照国家职改要求,陕西省这次也做了明确,《通知》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采用评价与聘用相结合方式,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内开展职称评审。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对于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六是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
基层留不住人是一通病,也是疑难病,《通知》也做出了“探索”。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县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基层卫生职称,具体评价标准执行基层卫生职称评审标准,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长期在县乡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按照陕西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设立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在全省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聘任有效。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与其他职称系列没有对应关系,不得互相转评。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符合省级标准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申报省级标准职称。执业医师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前应当完成规定的支援基层医疗工作任务。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以及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来 源 | 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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