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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输液,诊所被重罚!

2022-09-13 08:19 阅读:2387 来源:见文末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基层医生注意!
静脉输液存在一定医疗安全隐患,医疗机构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才能开展,但仍有不少诊所无视法律规定铤而走险,以身涉法。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卫生监督所在对街道城村结合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私人诊所正在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诊疗活动。更可气的是,这次并非初犯。

经查,该机构曾于2018、2020、2021年因违规开展静脉输注被行政处罚过3次,逾期仍不改正。

卫生监督员当即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诊所因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且逾期仍不改正,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给予从重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警告并罚款9000元。



基层医生注意

抗菌药物属于处方用药,国家对这类药品有着严格要求,医师在临床诊断和开处方时,应严格遵守使用抗菌药物的制度、规范。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根据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再次提醒,近期多地疫情反复,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远离非法行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请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就医过程中谨记“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普通小病尽量不要使用抗菌药物输液治疗,如果确实需要输注抗菌药物治疗,一定要去有静脉注射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

来源 |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监督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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