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厅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疗机构审评、考核体系,同时纳入医疗机构对相关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定期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工作方案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由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专家组,县级专家组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处方抽查点评,省、市级专家组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和督查评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自身实际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定期公布点评结果,对专家组提交的点评结果和质量改进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建立完善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和干预机制。对存在不正当消瘦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把处方点评合格率作为检验合理用药培训效果的重要指标,建立处方点评与用药培训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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