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私查体检者乙肝、并将结果透露给用人企业一事表示:“如果今后有医院敢于私查病人乙肝,一律严惩。”
2010年12月,“肝胆相照”网站上一篇帖文称广东电力一局医院为多个公司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并由医院将检查结果以电邮形式告知公司。网友还公布了十多家公司在该院检查乙肝的证据。随后,乙肝维权人士雷闯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递交了举报该院的材料。廖新波专门作出批示:“医院暗查乙肝如果情况属实,将严肃予以处理。”今年1月7日,雷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登录了廖新波的微博,向其反映情况并得到回复:“广州市卫生局已实地取证,估计下周会给雷闯书面答复!”广州市卫生局随后在答复中指出:经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的问题基本属实。对于违规机构及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件被曝光之初,涉事医院曾对媒体表示从未暗查乙肝,有关网帖疑是“竞争对手陷害”。这个说辞目前已然被广州市卫生局的调查结论彻底推翻了。接下来,卫生行政部门将如何对其进行处罚?根据卫计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医院违规检查乙肝,“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廖新波说:“我认为,如果造成他人就业时出现麻烦或名誉受损,又或是造成健康资料被买卖,那就是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