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发表在《J Clin Oncol》的一项3期临床研究显示,对于氟尿嘧啶与铂类联合治疗失败且无严重腹膜转移的晚期胃癌患者,紫杉醇和伊立替康均为有效的二线治疗选择。
目的:本3期临床研究比较了每周一次紫杉醇和每两周一次伊立替康对氟尿嘧啶与铂类联合治疗失败后且无严重腹膜转移的晚期胃癌患者的疗效。
患者和方法:患者被随机分配到紫杉醇组(在第1天、8天和15天分别80mg/m2,每4周一个周期)和伊立替康组(在第1天和15天分别150mg/m2,每4周一个周期)。主要终点为总生存率(OS),次要终点为无进展生存期(PFS)、治疗响应率、不良事件和接受三线化疗的患者比例。
结果:在223名患者中,219名符合入组标准。其中,108名分配到紫杉醇组,111名分配到伊立替康组,两组患者的中位OS分别为9.5月和8.4月(风险比HR,1.13;95% CI,0.86~1.49;P=0.38)。紫杉醇组和伊立替康组的中位PFS分别为3.6月和2.3月(HR,1.14;95% CI,0.88~1.49;P=0.33)。紫杉醇组和伊立替康组的治疗响应率分别为20.9%和13.6%(P=0.24)。常见的3~4级不良反应事件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紫杉醇组,28.7%;伊立替康组39.1%)、贫血(21.3%;30.0%)、厌食(7.4%;17.3%)。伊立替康组中,发生了两例治疗相关死亡病例(1.8%)。紫杉醇治疗后,该组共97人(89.8%)接受了三线化疗,而伊立替康治疗后,接受三线化疗的人数为80人(72.1%)。
结论:紫杉醇组和伊立替康组的OS没有显著性统计学差异。两种药物都是晚期胃癌患者二线治疗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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