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晚发生在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伤医事件引发各界强烈关注。2月8日,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天星同志、副秘书长张树本、叶春杉一行3人到深圳市儿童医院看望2月2日被患儿家长打伤的急诊科医师并送去了慰问金。
事件经过:
2月2日晚7点左右,一对夫妇带着发热的1岁孩子到儿童医院急诊复诊。孩子化验结果是病毒感染,初诊医生为患儿开了口服药,但家长没等到孩子好转就来复诊。当值的医生曾祥士表示,当时跟患儿家长解释,病毒感染周期大概为一周,发热大概持续三天左右,并嘱咐继续观察、吃药,还为孩子补充了些感冒药和退烧药。可是家长却不能理解自己,认为是对小孩不负责任。根据院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患儿父亲将处方单甩到曾医生脸上,并用拳头击打了医生面部。
伤医者的违法处罚
初步判定曾医生受轻微伤,患儿家长**事实确凿,警方认定肇事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将其进行行政拘留3天。
深圳市九名人大代表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调研
2月7号是新春第一个工作日,深圳市九名人大代表自发组织来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调研,并与市卫计委、福田区**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举行座谈会。不少代表认为,违法成本低是伤医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座谈会上,福田**分局马鸿雁处长发表以下言论“大家也看到了,他们就夫妻俩带着这一岁的孩子,当时是高烧四十度,而且已经烧了两天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他的父亲关到拘留所以后,如果孩子高烧继续不退的话,你们试想一下,这个孩子的母亲她带着这个孩子,将如何?”
这位马处长的言论昨晚被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播出后,广大医务人员无不愤怒,群情激奋,也引起国内各界人士特别是医疗界人士的关注,一致谴责。我们一个同事在微信群中气愤地写道:“照此说法:梁道行(深圳原副市长,因**罪被判刑)也不用坐牢了,否则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也很孤单啊!这个处长应辞职!”
**人员在执法时考虑没考虑公众的利益?不知道马处长有没有想过,医生被打伤,多少患病的孩子得不到及时救治?她想没有想到被打的医生的孩子只有一岁多,本来计划转天休息要带孩子出去玩儿的。他的母亲本来身体就不好,自己的儿子白天出去上班还好好的,晚上回到家面部嘴唇淤青肿胀,说话费力。如果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因为给别人家的孩子看病,被患病孩子的家长打伤的,这位老母亲她会是怎样的感受啊?被打医生怕老母亲着急和担心,没有敢实话实说,只是说天黑不小心跌倒摔的,只有他的妻子知道。一家人的春节就这样度过了。
其实,在孩子父亲被拘留的第二天,医师就考虑到孩子有可能继续发烧,家长可能不再来我院就诊,担心孩子的病情被耽误,就曾主动联系孩子家长,但家长提供给我院的联系电话是空号,根本无法拨通。
法、理、情是三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执法者难道连这个基本问题都不清晰?她的说法是施暴者在施暴时应考虑的,而不是执法者应予考量的。在次我转发一位媒体朋友的评论:如果这个父亲真的为孩子好,就不会选择出手殴打医生!家庭比这个男子悲惨的罪犯多了去了,都放出来?《无间道2》里有句话说的好,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坐牢?坐牢就是,老爸死了,你也不能出去送终!
执法者要以法律为准绳,这样的立场丧失了执法者的职责,已经是一种不称职了。毫无异议,是执法理念出了问题,导致糊涂和谐,法治观念淡漠,怕负责任,错位思考,把自己当成了社会工作者。执法上畏首畏尾,放弃职责,名曰为百姓,实则为乌纱,最终为百姓所不容!
这就让公众彻底明白为什么医闹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了,因为以往发生在我们医院的医闹现象,甚至医闹连续三天在我院门诊大厅烧纸,拉横幅,设灵堂,封堵大门,阻碍其他患者就诊时,警方到场后不果断采取行动而是说:人家的孩子刚死,也要考虑到家长的心情嘛!这就是我们某些执法者的水平。
如果伤医事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医生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患者的安全谁来维护?被打医生原本对这个病毒感冒的孩子采取损害最少的治疗方案,对症处理。但却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引来一顿暴打。
有时医生应对病人作出治疗上的决断,至少给予严肃建议。但在强大的“医闹”和过度**压力下,在如此恶劣的执业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医生可能会采取自我保护的方式:态度温和,绝不强求,忽略结果,“悉听尊便”。那将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悲哀!
看来福田警方也考虑到我们这位马大姐的言论有些不当吧,很快出来澄清了。非常佩服深圳警方舆情应对的能力,以后我们深圳卫生系统也要学着点。不过福田警方说会议时间长达三个小时,媒体报道的以及网上发布的内容并非正式采访内容,也非马处长发言的全部,只是其中的一小段,未能客观全面反映出她的本意。因为我当时在现场,那么多的人大代表掷地有声的发言没有播出,倒是这位马处长的发言基本上都播出了。那么我再补充一下她说的没有播出的部分吧,马处长说:这个孩子后来这个孩子去了北大医院,医生给他打了针,昨天孩子开始不发烧了。我后来发言时针对马处长的言论给予了解答:孩子患病毒感冒,一般发烧5天左右,从孩子发烧(2月1号)到昨天(2月6号)为止,也应该不烧了,并不是打那一针的作用。自始至终马处长关心的只是**者的孩子和家庭,没有问一句被打医生的伤势以及其家人的情况,看来马处长可以做一位好妈妈,但是不是一位好的执法者,值得商榷。
院方:绝不容忍暴力事件的发生
急诊科抢救护士曾烈梅告诉记者,当时急诊就诊秩序一度混乱,“我听到一声很大的撞击声,而我们正在旁边的抢救室抢救一名惊厥儿童。随后就看到曾医生走了进来,可没想到那位家长也冲了进来,追打曾医生。”曾护士说,“要不是我们及时将抢救的病床挡住并推开,估计他们都会撞上来,后果不堪设想。”记者在儿童医院1、2号急诊室看到,有一扇门是与抢救室连通的,这样方便医生进入抢救室抢救病人。
院方表示,在整个过程中,急诊医生完全按照诊疗规范对患儿进行诊治,并耐心解释。家长动手后,医生并未还手。“我们医院的投诉机制很完善,24小时都有人值班,市民有任何质疑都可以通过投诉来解决,我们医院绝不容忍暴力事件的发生。希望市民和患者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换位思考,患者及家属不能以任何理由作为伤害医务人员的借口,我们医院对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零容忍。”医务科副主任麻晓鹏说。
市儿童医院院长钟山则认为,医生如果在医疗过程中有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或发生医疗事故,可根据民法和医疗事故条例来追究其责任。然而,患者在医院殴打医生,扰乱公共秩序,则应该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责任。因此,即使医生有再大的错,患者也不应该到医院闹事。
深圳市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一方面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暴力伤医者予以谴责,另一方面医患双方也需要多一份尊重和理解。据悉,该委目前也正在联合市人大推出法律法规,以此对暴力伤医事件进行规范。
警方: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和谐
莲花派出所副所长张谦表示,派出所经过取证、询问及调查后,初步判定曾医生受轻微伤,患儿家长**事实确凿,警方认定肇事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将其进行行政拘留3天。针对伤医情况的定性,张谦介绍道,民事责任需要当事人去人民**提起上诉,如曾医生自愿,可寻求法医帮助做进一步鉴定,如判定轻伤则可认定为刑事案件。
福田**分局指挥处处长马鸿雁介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肇事者可判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对肇事者处以了3天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是出于维护社会和谐的共同目的,考虑肇事者孩子患病情况需要父亲照顾的因素”,马鸿雁表示。
人大代表: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暴力伤医事件
现场,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均表示要坚持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态度,认为伤医者应该主动道歉。
市人大代表宋茹表示,医闹影响社会形象,医院安保力量要得到有效加强,用强硬的手段坚决遏制暴力伤医事件。
市人大代表杨勤则表示,客观看待**在医患关系矛盾的处理方面态度明确,向前迈进了一步,不过要彻底遏制暴力伤医事件的出现,仍期待更严厉的执法。“在有法率依据的情况下,要逐步从情理中向法律寻求转变”,杨勤表示,对于暴力伤医行为的定性应该定义为刑事案件,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暴力伤医事件。
会上,有市人大代表直指行拘荣某3天处罚力度太轻,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纪志勇代表说:“从监控录像来看,我觉得医生的处理完全没有问题。医院也说,春节急诊患儿不多,家长也谈不上排长队候诊,他有什么理由打医生?就因为不满意医生的诊疗方案?孩子生病家长着急,心情可以理解,但着急就要把情绪发泄到医生身上吗?都这样干谁还来当医生?家长必须公开向医生道歉!”
纪志勇代表认为,无论什么理由,患者或家属动手打医生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者伤害的不仅仅是医生,“医生被打伤了,谁来给后面的患者看病?警方对于**者必须严惩。”
市人大代表周明明十分理解患者家长在带孩子看病时的焦虑情绪,但他认为,无论再焦虑,都不应该出手打医生。周明明坦言道:“客观地说,好的医生还是占大部分,但也有一些态度比较恶劣的,我都碰到过。”他建议医生要进一步加强跟患者之间的沟通,并理解患者家长的心情。反过来,患者及患者家属也应该提高素质和修养,控制好个人情绪,并抱着求医问药的心理,尊重医生的诊断。
市人大代表宋茹则建议医院借此事件,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从正面引导和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