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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将进一步修订“精神病指标”

2013-10-11 16:37 阅读:1121 来源:爱爱医 作者:李* 责任编辑:李哲
[导读] 日前有媒体报道“郑州向社区摊派精神病指标”,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月10日对此回应称,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日前有媒体报道“郑州向社区摊派精神病指标”,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月10日对此回应称,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以往制定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规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

    邓海华介绍,根据1993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我国15岁以上人口中精神疾病患病率是13.47%.,其中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为9.66%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群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一般稳定在5%.左右。

    邓海华说,据专家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并进行有效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患可能出现肇祸、肇事行为。为此,原卫计委从2005年开始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项目,对有肇祸倾向的贫困重性精神疾患提供服务。2009年医改实施以来,又将重性精神疾患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专业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截至今年3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的226个市州1652个区县,管理了353.8万名重性精神疾患。按照全国平均水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现已达到2.62%

    原卫计委在2012年7月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但该指标是以省市为单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效果指标,不能简单地层层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以往制定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规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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