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计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国14个试点地区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评估范围包括14个试点省(区、市)中所有试点城市(城区),由卫计委医政司委托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具体实施,为期2年,卫计委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卫计委要求各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和评估的组织、配合工作,鼓励对省内试点工作进行自评。
去年8月,卫计委在北京市、黑龙江省等14个省(区、市)启动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在宏观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同时,安排和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分层级、分阶段康复,落实急慢病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利用效率。
另悉,卫计委近日还印发了《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对物理治疗、言语治疗等技术操作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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