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联合督查(江西)汇报会在南昌召开。大江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8月以来,江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出席会议。
江西查处“两非”案件2306例其中溺弃女婴案件105例
据统计,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江西省共查处“两非”案件2306例,其中公立医院166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854例,非法终止妊娠案件623例,溺弃女婴案件105例,非法售药案件85例,吊销执业证书377份,开除或解聘医务人员196人,经济处罚1197万元,刑拘或判刑132人。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
另外,据江西省统计局数据,2011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5,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7。2000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138.01,是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15,经过10年的持续治理,到2011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1.4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严格B超管理14周以上终止妊娠须凭证明
在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江西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据悉,江西除建立健全严格的B超管理、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外,全省各地还对B超及其操作人员和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实行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双重监管。
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规定,凡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必须有至少2名技术服务人员同时在场,并登记签名备查。凡开展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必须凭人口计生部门的证明方可实施。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江西人口出生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
另外,江西还推行了实名登记制。据了解,江西为此开发了出生实名登记软件系统,全面推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并将管理运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
目前,江西各地卫生医疗机构均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并配备了专门电脑和配置网络外线用于录入《江西省出生实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目前,江西省出生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
终止妊娠药品单位消瘦记录须保存3年以上
同时,江西还加强了终止妊娠药物消瘦和使用监管。各地将终止妊娠药品比照特殊药品进行管理,严防终止妊娠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对药品批发企业消瘦终止妊娠药品,严格审查购买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单位的资质,做好消瘦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
此外,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索前列醇片等可用于终止妊娠的药品。此外,全省各地全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不具备使用条件和不具备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单位违法购进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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