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重点监控目录更新,7省含省级增补品种
今年1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期,已有15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跟进对本省重点监控目录进行了更新(完整名单见文中图1)。
从国家级目录来看,第二批的重点监控品种数从第一批的20个扩至30个,第一批中有7个品种被延续保留至第二批,被要求加强重点监控,分别为依达拉奉、神经节苷脂、骨肽、脑蛋白水解物、奥拉西坦、前列地尔、磷酸肌酸钠。
按照《通知》要求,对于未纳入第二批目录的13个原第一批目录品种,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因此,接下来共有43个品种将被国家重点监控。
各省重点监控目录的形成经历了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的过程。《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提出,国家级目录的形成过程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其中,地方遴选推荐阶段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报送的药品情况进行赋值评分,再上报至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国家重点监控目录发布后,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又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国家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截至4月5日,全国已有15省公布了本省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山东、广东、广西、西藏等8省直接执行第二批国家目录,未进行省级增补;另有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天津、湖北、陕西、青海等7省进行了增补,涉及的品种数量在41个至48个不等。
图1 15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业内专家表示,药品之所以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大概率是在临床易出现不合理使用,故医疗机构需对目录内品种的所有剂型重点监控,而非针对某一剂型。综合目前15省已公布最新监控目录来看,近一年内需要被纳入重点监控的药品合计达到103个(已去重)。
此外,各省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还将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院目录,如湖南、江苏等多地卫健委都要求省内医疗机构在4月下旬之前上报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最终受重点监控影响的药品数量将会更多。
监管举措更加温和
国家卫健委《通知》中提到,重点监控目录可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有业内人士反映,与此前部分地区“产品一律退出医保”“清理出医院”等措施相比,针对第二批目录的监控方式更加温和。
以江苏为例,江苏省卫健委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中提到医院的管理方式主要涉及医师处方规范、药师临床用药指导、纳入绩效考核等方面。
例如,对纳入目录药品实行全流程管理,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落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评价等全程管理制度;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严格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诊疗方案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目录药品;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临床使用指导。
具体包括,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全部纳入药学部门处方审核和点评范畴,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测评价,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将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对处方审核中处方合理用药率低,处方点评中不适宜率高、超常处方多的品种,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退出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等措施。
另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目录外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同时做好目录外药品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时及时开展评估,对不适宜率高的药品应及时纳入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严肃处理。
从品种来看,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中的药品以辅助用药为主,第二批则有很多一线治疗药物,卫健部门治理院内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的压力可见一斑,如何通过更合理的监控方式促进院内合理用药,还需各地在实操中持续探索改进。
来 源 |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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