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不等于对外公布个人隐私仍受法律保护
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曾引起社会讨论,8日在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对此表示赞同。对此话题,一些网友持反对态度,认为侵犯了感染者和病人的隐私权。9日,记者就此采访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副处长袁静琴。
袁静琴介绍,所谓实名,是指个人在检测过程中,向疾控机构提供身份证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以方便确认阳性后与其联系。这种联系是工作人员与阳性者之间的单线告知,以方便为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检测、健康教育、指导用药等。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我区各级疾控中心在做检测时均已做到实名制,而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在做泌尿科、妇产科及相关手术时,都会进行艾滋病检测。截至目前,我区艾滋病检测实名率已达90%,此情况是全国少有的。
袁静琴表示,实名不等于对外公布检测结果。《艾滋病条例》中有规定,无论医院、疾控机构,都应该充分尊重病人的隐私权,不能随意将其情况外泄。如果医生、疾控中心人员外泄消息,是犯法行为。袁静琴坦言,由于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流动性较大,尤其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感染者,流动性更强,曾出现过感染者更换手机号码、搬离住处导致无法随访的“失访”现象。
2015年5月19日,由澳大利亚药理学会和英国药理学会主办的澳-英联合药理...[详细]
2月28日,GW制药宣布美国FDA授予该公司用于治疗儿童Lennox-Ga...[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