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 《看医界》推送了题为“没天理!女医生都做到这份上了仍被家属拳打脚踢”消息,说的是:长春吉大一院,妇科患者隔日复诊,不挂号也不排队要求当班王医生(非首诊医生)看报告单,王医生看后给出不需要用药的建议,却仍遭患者不依不饶,侮辱“你不就是想要那10块钱挂号费吗?”,随后遭到患者的男性家属拳打脚踢!很漂亮,性格也好的王医生被打得掉了牙。文中附了吉林都市频道报道此事的视频,有图有真相,让人唏嘘不已。
有网友评论:这对社会青年男女,我都不想称之为患者及患者家属,一不挂号二不排队,凭什么叫她患者?凭什么给她看病?再说了王老师也给看病了,还想咋的?人跟人的差距真大,真可怕。
无独有偶,同日的《健康报》刊出了同样是看报告单的事情,读者反映了看病就医的遭遇,提出了“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合理吗? ”的问题。
读者 ——前不久,我领着父亲(63岁)到省城一家医院就诊(挂专家号),专家简单问了一些情况,就给我父亲开了七八张检验报告单,说是全面检查后再说。我们用了大半天时间才将各项检验都做完。检验后的第三天拿到检验报告,我们也看不懂,只好去找给我们开检验报告的医生,但发现该医生没有出诊。经咨询,该医生休假了,要等十几天后才能上班。我们只好找其他医生看,其他医生都说必须要挂号才能看。没有办法,我只好又花200元钱挂了专家号。专家对8张报告单也就看了不到两分钟后说,没有什么问题,然后说了几句注意事项就结束了。先后花了3000多元就医,了解到身体没有什么问题,我和父亲自然都是挺高兴的。但是,我们都感觉到,看检验报告还要我们挂号花200元钱是不应当的,我们认为这钱花得太冤枉了。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医院退回看检验报告的挂号费用?
一段时间以来,在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这类问题的曝光和讨论,意见并不一致,尤其是医务人员和社会群众站在各自的立场,都有自己的理由,都为自己辩护的多。但最后常常是医方吃亏,患方吃苦,双方都吃气。伤了和气,误解更深。而在现实医疗工作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见诸媒体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不挂号能开检查申请单吗?我们都知道检查申请单都是由医生开出,不挂号不经过医生检查诊断是不可能开检验単的。每一次看病,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就包括检验报告的解读,不存在看病挂一次号,拿了检验报告要再挂一次挂号的情况。
那为什么会出现“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的问题呢?这主要是报告的延迟性,首诊医生上班时间报告没有出来,其他医生当班时患者拿着报告要求解读,其他医生可能会要求患者挂号。一些患者比较听话也好说话,就挂号了,其他医生也就给解读了,问题当然也就解决了;一些患者比较较真也难讲话,就出现了投诉或伤害医生的行为。
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吗?至今各医院缺少明文规定,问题似乎没有标准答案,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医生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正确的!
但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医生吃亏。长春吉大一院王医生因此吃了眼前亏,身体心理都受到伤害,虽然法律是公正的,会惩处肇事者,但这种伤害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病人愤怒。投诉,**,暴力医生。
医院负面影响。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病人的不满意(投诉,**,暴力医生等),医院收获的是负面形象,是名誉损失,社会对医院的隔阂更深了。
法律上对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是怎么看的呢?医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医院违约!医院应退还挂号费!
这是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富南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玉文和黑龙江省鸡东县**法官王超才在《健康报》的公开答复,我们不妨一起来仔细读一读——
“我们认为,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在根据医生的要求进行检查后,医院有义务将检验报告的结果清楚明白地告诉患者,要求患者再重新交钱挂号才告知患者的做法是错误的,是一种违约行为。
患者到医院就医,与医院成立的是一个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法律关系中,虽然患者和医院都没有就双方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进行明确约定,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上是可以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等进行确定的。例如,《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当然,检验报告本身就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有医学知识和一些有经验的患者可以看懂比较简单的检验报告。对这样的患者,不需要医生再向他们介绍和告诉,医院自然也就没有了这项义务。但是,对于多数患者而言,尤其是对于多项报告而言,不但要看懂每一项报告,还要把握每一项报告之间的关系,这就只有专业医生才能做得到了。因此,由于向患者说明和介绍病情是医院的一项义务,而向患者说明记录病情的报告单也就是向患者说明病情的一种方式,患者自己不懂,向医生询问,医生有义务无偿告知,否则即构成违约。
本案中的患者是在花了200元的专家挂号费后才得到的告知,该医院显然是违约了,可以和医院协商退还这200元的挂号费。”
为此,笔者强烈呼吁,为了医生的安全,为了患者的利益,为了医院的声誉,为了依法行医,规范行医,有关部门和各医疗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的问题了,要明确规定,统一做法,公示流程,告知社会,培训医生。
全体医生要提高认识,直面现实,知晓看检查报告不仅仅是医生的职责也是义务,要重视对检验报告解读这一问题,特别是首诊医生在开出检查申请单以后,要详细告知自己的出诊时间,检查报告出来后在什么时间、地点找自己还是另外的医生。如果找另外的医生一定要交待沟通好,以免节外生枝。非首诊医生在遇到患者要求解读检查报告时,要热情接待,灵活把握,除了请患者找首诊医生外,如果是自己专业的不妨行个方便,如果不也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尽量避免冲突。
患者在做检查或检验时可以主动问问出报告的时间,得知报告不能当天或者首诊医生当班期间出来时,要与首诊医生取得联系,约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报告。
医院要加大宣传,告知社会,让群众知情并配合医院的诊疗工作。如此这般,“看检验报告还要挂号”的问题是不是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