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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学历 处理学术不端要有基本常识

2014-04-10 11:02 阅读:1020 来源:生物360 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日前,浙江大学一副校长被指学位造假一文引起社会关注。4月3日晚,浙江大学网站刊发题为关于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教授学位的说明的文章对此回应,其中提到吴平的(博士)***书由菲律宾大学颁发,但浙大的文章并不认为吴平在该校网站关于国际水稻研究所(IRR

    日前,浙江大学一副校长被指学位造假一文引起社会关注。4月3日晚,浙江大学网站刊发题为“关于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教授学位的说明”的文章对此回应,其中提到吴平的(博士)***书由“菲律宾大学”颁发,但浙大的文章并不认为吴平在该校网站关于“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菲律宾)”博士学位表述有“造假”之嫌,而称履职经历申报表述“属事实”.

    浙大的声明是及时的,却很难服众。举报者称,在浙江大学官网上吴平的个人简历其中一栏是“1989.10-1993.3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菲律宾)博士”,而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根本没有学位授予权,只是给其他学校或第三方的学生或奖学金得主提供科研环境。对此,浙大的声明并没有否认IRRI没有学位授予权的事实,而是称,IRRI对在该研究所完成论文的学者,均颁发研究经历和水平证书,并由菲律宾大学颁发***书,“吴平获得两份证书确认无误”.但是,吴平的简历中根本就没有提到菲大。其在国际水稻研究所的研究经历、水平证书,怎么变为了学历?

    这就好比,浙大某学生到耶鲁大学去做交换生,有在耶鲁大学的学习、研究经历,但该学生最终获得的是浙大***,但其在自己的简历中称自己获得耶鲁大学***,这难道不是学历造假吗?浙大作出的这一声明,缺少基本的学术常识,有些轻描淡写。多年前,云南一所高校的校长涉嫌论文抄袭,可该校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是,不属于抄袭,只是“过度引用”.如此一来,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就变为了“零处理”.

    判断学历造假(无中生有、夸大或移花接木)没有那么难,对于学历造假者进行处理,也有章可循。基本的学术常识告诉我们,只要学历造假事实确凿,当事人必须为之付出代价,不但要对其进行学术处理(撤销相关的学术头衔),还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理(不得再担任行政职务)。只有如此,才能纯净学术环境。如果纵容造假者继续担任重要行政和学术职务,这向其他教师和学生传递怎样的信息?又在做怎样的诚信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浙大发布的声明,没有具体的落款,只是称学校人事处进行了认真核查。而对校领导涉嫌学历造假的调查,理应由学术委员会调查,因为学校行政部门的调查,难免受到“是否听命校领导”的指摘,进而影响公信力。

    201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浙大成立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为了捍卫学术的纯洁,学术委员会应该严肃对待这起涉及校领导的学术不端争议,真正发挥***进行学术评价、处理学术不端的作用,给出具有学术公信力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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