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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造假事件16个月后,长春长生正式宣告破产!

2019-11-09 11:10 阅读:6470 来源:爱爱医 作者:点*管 责任编辑:点滴管
[导读] 轰动一时的疫苗造假案曝光近16个月后,长春长生终于宣告破产了!
轰动一时的疫苗造假案曝光近16个月后,长春长生终于宣告破产了!

2019年11月7日晚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宣告破产。“长春长生近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民事裁定书》,**认为,长春长生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重整、和解之可能。依照规定,裁定宣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回顾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事件曝光。

2018年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依据行政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消瘦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


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相关部门还公布实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疫苗之殇,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曾几时,自三鹿氰胺事件曝光后,人们对国产奶粉惶恐至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为了保命,不惜花大价钱、千里迢迢去海外抢购。

三鹿氰胺事件过去恰恰十年,又出现了与其性质恶劣相当的“长春长生造假疫苗”。疫苗造假,无异于残害人命!

此次疫苗安全问题深深刺痛着人民群众的神经,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对国内疫苗生产、消瘦、监管等问题产生了质疑。相信他们十年之久也难再信任我国的医疗安全了。


本来打疫苗就是为了保障生命健康的,但是却因为一些无良的企业为了利益而造假,反倒是打疫苗成了道催命符。对于疫苗质量问题不断、乱象丛生的现象,痛苦、愤懑已不足形容我们的心。

疫苗,本来享有超高的毛利率,据了解,正常情况下,疫苗的毛利率在80%以上。对于这可观的利润,企业应该要满足,如果放任贪婪,必坠深渊。

生命无价,药有价!渴望更多的良心药企,希望人民群众花钱能买到良心药,放心药。


最后,通过这起恶劣案件,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那些追逐暴利、无视生命的不法企业,对那些敢于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决不姑息,严惩不贷!


对涉及疫苗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

但愿重重处罚之下,能守住医疗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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